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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召开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“四年大发展”总结暨“九年大跨越”动员会

发表单位: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:2013-06-14【打印】【关闭】

  613日下午,佛山市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“四年大发展”总结暨“九年大跨越”动员会在机关小礼堂召开。会议由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李子甫主持,市政府林征秘书长,各区区长、分管副区长及市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刘悦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。

  会上,李子甫常务副市长传达了胡春华书记和朱小丹省长在59日省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“四年大发展”总结暨“九年大跨越”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。市规划纲要办副主任、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周文同志通报了省对我市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实现“四年大发展”评估考核情况,以及我市对各区、各部门2012年度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评估考核情况。

  会上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刘悦伦作了总结性发言。刘市长指出,四年来,我市在省委、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,全市上下结合自身实际,将贯彻落实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作为引领佛山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大战略,较好地完成了“四年大发展”各项工作任务。主要有六大方面成效:一是经济发展不断跨越,经济实力显著增强;二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,转型升级步伐加快;三是实施城市建管并重,城市升级取得实效;四是推进广佛同城化,积极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;五是大刀阔斧推进改革,重大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;六是始终坚持民生为重,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。刘市长指出,近年来我市各区、各部门围绕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,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,主要表现在:部分“四年大发展”重要指标完成质量不高,工作成效与群众期望仍有差距等方面。

  刘市长强调,各区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工作,紧扣“九年大跨越”的目标要求,真抓实干,创新进取,为全省完成“三个定位,两个率先”的总体目标作出贡献。一是在思想认识上,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,高度重视,不能有任何松懈;要掀起再宣传、再学习、再动员热潮,认真总结过去四年的工作经验,促进“九年大跨越”实施工作顺利推进。二是在工作实施上,要注意把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与佛山当前的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;要全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;要坚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;要努力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;要积极融入珠三角一体化发展;要坚持深化各项改革创新;要持续加强民生社会事业发展。三是在制度保障上,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,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完成;要制定工作方案,科学提出佛山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及有效路径;要加大对各区的考核督办力度,将各区、各部门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各项工作成效与绩效考核挂钩,同时将省“九年大跨越”涉及我市的重大项目、重要指标分解到各区、各部门跟进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