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 >  信息公开  >  政务新闻

我市召开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工作会议

发表单位: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:2014-04-04【打印】【关闭】

44日上午,我市召开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工作会议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刘悦伦,市人大副主任霍伙,副市长许国、王玲、刘炜,市政协副主席杨军辉,市政府秘书长林征,以及五区区长,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李子甫出席并主持会议。

会议首先由市规划纲要办副主任周文同志通报了我市2013年度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工作情况,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。市科技局、市国土规划局等市直部门汇报了我市2013年度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主要指标完成情况。

最后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刘悦伦同志作总结讲话。刘市长表示,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涉及经济、社会、文化、环境等各个领域,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也是我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是重大机遇和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。各区、各部门要深化认识、查找问题,完善机制、加强落实,合力推动我市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工作上新台阶。一是要将创新型城市建设、城市升级、产业链招商等中心工作与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结合起来,研究适合我市发展的路径和措施,力争取得更大突破。二是要集中力量克服当前存在的短板。各区、市有关单位要集思广益,多种途径解决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过程中遇到的短板,切实抓出一批亮点工作,推动我市实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取得积极成效。三是要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《珠三角规划纲要》的年度考核工作。四是要加大对各区、市直有关单位的评估考核力度,研究制定考核办法,对重大项目、重大平台和重要指标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工,确保每项工作能落到实处。

市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周文,副局长宋树龙参加了会议。